近日發生多起惡意逼車導致的交通事故,特別是前陣子屏東發生的小貨車逼車碰撞導致重機騎士摔車的事件,更是讓不少車友氣憤,甚至號招前往肇事的水產行抗議,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聲討逼車民意,交通部長林佳龍今(10/15)日也在社群媒體上貼文表示「逼車是全民公敵」,要交通部研擬提高逼車的相關罰則。
根據林佳龍貼文上的數據,2017年至2019年間,逼車違規案件有1147件、擋車有1450件,但真正在道路上發生的逼車數量,恐怕比帳面數據更多;目前逼車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若有肇事更可吊銷其駕照,但從逼車事件層出不窮的情況來看,這樣的罰則似乎並沒有太強的嚇阻力道。
雖然林佳龍部長表示要交通部研擬提升逼車罰則,但筆者認為“並不是因為罰則不夠重而導致逼車事件頻傳”,而是警方對於逼車案件的意識、處理效率和積極度都較為低落,這方面從屏東逼車事件警方第一時間的發言就完美體現。
筆者認為與其提高罰則,不如加強警方對於逼車事件偵辦的主動性,並“確實建立”警方“正確”的道路交通安全觀念,加強警方的交通法規訓練和法學素養,擴大針對惡意逼車的偵辦效率才能真正嚇阻惡劣的逼車用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