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末機車族中最熱門的話題,就是安全帽上倒底可不可以裝行車記錄器、運動攝影機、藍牙耳機等附掛物品,一切起因於台北市議員-陳建銘一則FB公佈的交通部發給警政署的公文而挑起的爭議。
一個5mm 各自解讀
這則公文由警政署提出,行文交通部詢問「民眾配戴標檢局檢驗合格的安全帽,在上頭加掛具攝影功能3C用品,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條例88條。」而這個88條的內容大概就是騎乘/乘坐機車需要配戴檢驗合格安全帽,配件需要完整、無損毀、帽體變更等。
可以看出警政署希望向交通部確認,加掛攝影機等狀態,是否符合損毀、變更帽體等規劃。
在本次市議員提供的回函公文可以看到,,結尾交通部也註明安全帽審驗皆使用CNS 2396 「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CNS 2396檢驗規定安全帽表面不得超出5mm,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之3C產品或其他增加美觀之裝飾品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定係屬變更帽體之情事,可依未戴安全帽開罰。
標檢局滅火 請放心安裝!
就是這個5mm規範引起軒然大波,使得標檢局也趕緊上線滅火,在新聞中提到「依據國家標準要求包含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5mm,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因騎乘機車發生事故時,若有突出物固定於其上,發生事故時,安全帽與地面產生應力,會造成騎士頸部受到傷害,危及騎士生命健康安全,在日本、印度、越南等國家均有相同規定。」
搭配標檢局過往的法規介紹資料,可以發現所謂的5mm規範指的是使用螺絲、鉚釘才算數,這項規範也是為了保護意外發生時的騎士安全,也強調未限制加裝行為,但最大的重點就是要在緊急狀況下可以脫開、非固定等方式,避免更嚴重的二次傷害。
簡單來說,一整週末大家關注的議題,說穿了就是警政署與交通部的文字遊戲,更深入暸解法規、檢驗規定後,只要你是用黏貼、魔鬼氈、夾具等方式固定3C產品,請放心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