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有些車手會主張要在MotoGP級別中實施車手與賽車的總重量規則。在過去幾個賽季中,最小總重量規定適用於MotoGP以外的其他兩個組別賽事。
在MotoGP中,車手體重有多重要?
MotoGP車手的體重會對賽事表現有多大程度的影響?同時也會因為體重而影響賽車的動態?體重較輕的車手具有絕對優勢嗎?
這是一個相當微妙的問題,當然也已經存在於賽事中多年,但目前看來並沒有帶來任何大幅度的改變。至少目前在MotoGP賽事裡面,最低重量規定僅限於賽車本體,而在Moto2與Moto3級別中,具有車手與賽車綜合最低重量限制。
體型較大、體重較重的車手認為,體重較輕的車手比較不會增加對賽車的負擔,因此在比賽的某些時間點上的確佔有一定的優勢,例如加速度的表現上。另一方面,也有一說是身高較高的車手具有更長的手臂與腿長,這可以讓他們MotoGP賽車帶來的更大力量,以及處理賽車的重量轉移與慣性。
MotoGP的最低重量誰說得算?
為了導入最低重量有關的變化,我們必須向如技術監管部門的負責人來討論。他們是編寫MSMA(製造商協會)規則的部門,並且進行管理與認證。而控制MotoGP賽事的是大賽委員會,該組織實體包含了FIM(國際摩托車聯合會)、IRTA(車隊協會)、Dorna Sports(錦標賽商業權利持有企業)以及MSMA代表。
換句話說,車手可以隨心所欲的對規則抱怨,但製造商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或大賽委員會的意願提出規則修改的建議提案。
MotoGP車手的體重範圍?
以結果論來說,的確有可能會因為車手的「懸殊體重」或是「懸殊身高」的先天條件落差而造成表現上的差別,但實際的情況差異卻並不是這麼大。
截至目前根據Dorna的數據,體重最輕的車手是Pol Espargaro的61公斤,而體重最重的車手則是Alex Rins的72公斤,身高部分,最高的車手是Luca Marini,身長184公分,而最矮的車手則是168公分的Jorge Martin,兩者相差約16公分。
身高可能會帶來一些差異,但體重上來說都還算平均,因此,至少在本賽季的賽場上並沒有太決定性的性能影響,這可能也是儘管有車手在抱怨相關規則,但Dorna與MotoGP負責單位並沒有真正的實施最小總體重量規則的原因。
90年代,125 c.c.級別車手的年輕化趨勢日益顯著,這代表了車手體重越來越輕,身高越來越低的趨勢,但由於當時各級別並沒有最低參賽年齡限制,整個賽事變成了青少年與青壯年之間的大亂鬥,前者在體重方面占盡優勢。當年15歲的Marc Marquez在2008年首次參加錦標賽時,他的體重非常輕,這代表了車隊需要把賽車加重來滿足最低總重規則。
而這個規定也直接造成了目前Ana Carrasco在該組別中的表現沒有起色的原因之一。
一台MotoGP賽車有多重?
MotoGP,又或是500c.c.時代的賽車級別中其實從未規定最低的綜合重量,但賽車重量的確也會隨著時代演進而改變。在90年代,500c.c.賽車重量約莫在130公斤左右,HONDA與APRILIA甚至有能力將賽車重量壓進116公斤之譜,因為他們採用了性能較低但重量大幅輕量的雙缸引擎來達到偷輕的目的。
當進入MotoGP時代之後,2002年場上出現三缸、四缸甚至五缸的引擎形式,直到2005年為止依然有GP500時代的賽車出現在賽場上,他們保持了90年代以來的最低賽重量,並且透過補償功率與性能差異來獲得競爭力。
MotoGP初年,最輕與最重的賽車相差可達到29公斤。
Proton KR3 500c.c. 三缸賽車:116公斤
HONDA NSR 500與YAMAHA YZR 500:131公斤
APRILIA RS 3 三缸賽車:135公斤
其他MotoGP賽車:HONDA RC211V V型5缸引擎與SUZUKI GSV-R V型4缸引擎、YAMAHA YZR-M1 直列4缸引擎賽車:均為145公斤。
從2006年之後,二行程引擎被禁止,也因此賽車重量也明顯提升。
三缸引擎賽車:140.5公斤
四缸引擎賽車:148公斤
五缸引擎賽車:155.5公斤
在2012年至今的法規將最大排氣量提升至1,000c.c.之後,賽車的最低重量達到了157公斤至160公斤之譜。但實際上,規則是允許車廠做出800c.c.、車重150公斤的賽車,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車廠敢挑戰嘗試這種設定,儘管額外的7公斤差異會帶來優勢,但從技術角度來看,重量更輕並不足以消弭800c.c.與1,000c.c.引擎之間的巨大性能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