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的編輯視角│與你之間的300公分,斑馬線上的惡龍與勇者。

TC的編輯視角│與你之間的300公分,斑馬線上的惡龍與勇者。
TC 2019/03/22

新聞是,台北市交通局與警察局在今年三月時宣布將加強台北市內58處路口斑馬線上,在汽機車「不禮讓行人」違規進行加強執法,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罰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

認真一點的說,扣掉台北市交通局與警察局字樣,這不應該是所謂的「新聞」才對,在駕訓班時,哪一個學員在車上會看到班馬線而不踩煞車等待數秒觀察之後再行?而實際拿到駕照之後,在一般道路上又有多少人會在意輪下寫著的「慢」字與「停」字?更遑論關於斑馬線的禮讓之舉了。當然,我們也能夠以這則新聞來延伸發現台灣的駕照考取制度與駕駛人教育與用路素質上,依然有諸多不足之處,禮讓行人當然是天經地義,車輛無論輪數大小,都必須要遵守並且尊重行人的路權,對於政府機構總算決定要加強這部分的執法,我們當然舉雙手贊成!直接且有效地約束駕駛人行為,理論上當然會讓素質提升。

近期的交通事故與罰則造成了一波不小的爭議

但,細看這些法條與執法,再對應到目前的實際道路狀況,你也許會察覺到這其中充滿著一些矛盾、衝突與錯誤。這黑白相間的區域,與行人,與車輛,與燈號的距離裡,我們誰扮演著正義的勇者,而誰,又會是那條惡龍?


行車與行人時向的尷尬
首先是時向的問題,簡單一點來說,就是車輛行進的燈號與行人行進燈號同步的問題。目前的坊間新聞只將令人注目的「罰則」給進行相關報導,一般用路人一聽到要罰錢當然非同小可,議論紛紛之餘也氣憤難平。但實際上在施作時,多數人可能沒有注意到的,最大的問題依然在於「時向的同步」。

斑馬線上的恩怨,是不是另外一種互相尊重的體現?

這麼說好了,以台北市中山區流量較大的行天宮前民權東路與松江路口為例,目前也都還是行人號誌與車流號誌狀況,我們用下圖來打個比方,當斑馬線上行人(黃色箭號)與松江路轉民權東路的車輛(藍色箭號)都擁有60秒的時間來進行通過時,按照規定汽機車必須禮讓行人先行,而行天宮路口的人潮在普通週間時段就已經很可怕,更不用說假日的湧入觀光客潮,60秒的綠燈時間可能都是行人的絡繹,而車輛要過的時間實在是微乎其微,所以車輛很容易卡在圖中的紅色爆炸點,當然這也是許多事故會出現的地方,因為車子要轉,加上斑馬線並沒有足夠的退縮空間,所以極容易在人多的時候發生事故,或是車子完全卡死,假日人潮湧現時,甚至還有紅燈了依然有行人無視號誌準備通過的危險情形。

整個交叉路口在人(黃)車(藍)時向同步的情況之下,就容易出現打結的情況(如圖中爆炸點)

依照法規,汽機車在右轉時必須禮讓行人率先通過馬路,對,如此汽機車的右轉通行時間可能僅剩10秒甚至更少,而當禮讓行人的這60秒過後,斑馬線淨空之時自己的綠燈也同時熄滅,而另一路口的綠燈開始亮起,不好意思,你就是卡在路口變成過街老鼠進退不得。我禮讓,結果我變成白癡自己把自己卡在馬路中間,運氣不好說不定還會遇到後方素質惡劣的駕駛無情的喇叭,或是不明究理的交警來一張妨礙交通,進貢國庫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下罰鍰。

行天宮前民權東路與松江路口常常交通大打結,禮讓了行人結果自己被卡在路口的情況相當常見。

目前也僅能靠人工的義交進行交通疏導的工作,但在綠燈同步與秒數同步的情況之下,行人與汽機車的通過時間均受到了相當程度的限縮之外,從行天宮到第一殯儀館(至建國高架下)、松江路轉民權東的這兩段短短八百公尺的路口也常常是塞車打結與事故熱點。而大型路口常見的對角型人行穿越道,也是靠著行人專用保護時向來達到行人通過以及車輛轉彎時的安全著眼。

常用於大型流量路口的對角穿越道,也是以行人專用保護時向來作為燈號依據。

這並非只是幫單一族群發聲,而是整體的時向時間必須做出區隔。所幸,目前政府單位已經在三月中旬著手開會研擬相關補救措施,以下為根據聯合報3月22日的新聞做出摘錄:「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也想建議『調整號誌時制』,針對轉向車流與行人交織嚴重的路口研議調整號誌時制,讓行人的綠燈先亮,人先走出去,車輛的號誌再亮,駕駛就會看到行人,這在國外常見,台灣較少試行,至於行人綠燈秒數要提早多久,要根據不同路口設計規劃,才能避免造成塞車。」而台北市也已經著手進行行人保護時向的建設與調整。

雖然目前多數縣市也僅是在開會研擬試辦的流程上,但也足見行人時向與車流時向同步的問題,確實造成了在交通打結以及用路人安全上造成一大疑慮。


劃設位置與藉口
其次,在硬體的問題還包含了斑馬線的位置。道路規劃永遠都要以行人為本的這個概念,原本在台灣的交通環境中就很薄弱,更遑論騎樓違停,以人行道窄縮來進行車道拓寬的等等案例均隨處可見。

這不應該是如此,斑馬線的畫設位置亦如是。

用照片來說明也許比較好懂,這是同樣在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與承德路的十字路口。兩邊的斑馬線緊緊相依的心如何Say Goodbye... ...咳咳!扯遠了。不管是跨越承德路的行人穿越道,或是跨越長安西路的行人穿越道,兩條斑馬線都以速食店前人行道上的空地為起點──這有什麼問題。

對行人而言,當然會直接的聚集在這塊由兩條斑馬線所形成的人行道上,而對於車輛而言,綠燈準備右轉時,車輛才剛出去,就直接壓上斑馬線的可能性極高之外,對於車輛與行人之間的安全距離也會造成疑慮。當然,我們常在台灣的新聞上看到A柱遮蔽視角導致肇事的案子層出不窮,每一台車都有A柱,就你的車最特別?這當然是藉口。看看這個案例,以及這些案例。車輛過彎以固定坐姿平行移動視角而言,A柱必然造成駕駛死角,但這絕對不會是車輛駕駛理直氣壯的理由,駕駛車輛行經路口與行人穿越道時,台灣駕駛的普遍不減速、不反覆察看,才是釀成各種悲劇最大的主因之一。

在流量較大的路口,行車動線(黃)與人行動線(紅),如果斑馬線能夠退縮5~6公尺,則對於車輛雸言能夠有更良好的視角與反應時間。這也是為什麼目前斑馬線退縮案必須要推動的原因。

而斑馬線退縮並不只是我個人的片面之見,今年也陸陸續續有出現一些關於斑馬線退縮方案的政府作為,相關新聞也可以點這裡。這證明什麼?這表示在原有的道路規劃設計當中,是完全以車為本的在做規劃,而非以沒有鈑金保護的行人為主。

很多人喜歡拿日本的交通當作範本,日本有沒有這種斑馬線相連的狀況?有的。這是我過去幾年前在東京外派時隨手記錄的照片,地點是在東京都丸之內附近的小巷子裡拍攝的,當然,KAWASAKI NINJA ZX-10R實在好騎的可以,但這不是重點。諷刺的是,這種看起來不算太窄的巷弄裡,是沒有紅綠燈設置的。單純就是靠著地上的「止まれ(請停止)」來提醒用路人注意路況,四輪與二輪駕駛「必須」在白色停止線前完全停住車輛後才能繼續前進,而照片右上方的紅綠燈則是提供給自行車騎士使用,主要用在避免自行車右轉時與車輛發生危險。

路口確實停下查看的行為,是要實際應用在道路,還是僅只於駕訓班?

你在台灣能看到幾台摩托車,在寫著「停」無號誌的巷口將腳落地並察看後再繼續行駛的呢?而四輪又曾幾何時是完全停下來查看路況再走?還是含著煞車滑過路口呢?這就是差別,這就是我們為什麼一直強調的,A柱與死角從來不是一個領有國家合格駕駛執照的用路人所應該找的藉口。

冰島的3D立體斑馬線,主要用意也是在提醒駕駛人減速留意。

而至於行人就是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情了。綠燈的斑馬線上當然是行人擁有路權,要慢慢走無庸置疑的可以,但也要隨時注意路況。我這邊的路況意思有兩種,第一,行人通過的秒數,扣掉行動不便者與特殊案例之外,普通行人在通過馬路時也應該注意剩餘綠燈秒數,剩下三秒你還沒跨到第一格枕木紋,那就姑且耐住性子等下一梯吧!第二,用路人都是互相的,當共用時向時,四輪與二輪在轉彎時停等行人通過,而你卻繼續低頭滑著手機,不知前方有何物地向前徐步,雖然你無錯之有,但這種危險的行為對於自身安全以及用路人之間的互相尊重都是一大傷害。

這是教育問題,也是目前交通問題上最明顯的癥結點——尊重。


駕訓與落實的羅生門
關於「駕訓」這點,其實不僅僅只限於車輛駕駛,行人的從小開始的正確交通觀念的培養也是極為重要的一環。不只是紅燈停、綠燈行的簡單口號,就算有學區導護人員的協助,但學童時期所應該指導的左右觀察,以及通過馬路時與停等駕駛之間的互動招呼等等也同樣是所謂「駕訓」的一環。

你的方便,是否是建立在其他用路人的不便上呢?

而至於車輛的部分,我們將本次重點放在斑馬線上,其他的部分我就下次有機會再來探究。二輪的部分,占著體積輕巧,移動快速之便,也是台灣最為廣泛使用的交通工具之一。也因此,在監理機關與政府單位的駕駛執照考取機制把關不完全的情況之下,二輪駕駛人在禮讓行人這點也是有待改進,其實不用特別抽空,每次的通勤時間都可以來做個小小實驗,當你騎著一輛不管牌色的二輪,遵守法規的停在斑馬線前等待五六公尺外的行人徐徐經過再準備右轉時,因為你的體積相對小,從身旁有多少台二輪直接無視斑馬線與你,迅速的通過這個右彎,而又有幾輛四輪直接給你個大外包從行人面前直接呼嘯?

是與斑馬線的距離,而並非與行人的距離。

至於四輪,我們都考過駕照,在轉動著駕訓班那輛開著關個門都要散掉的福特手排天王星方向盤時,看到任何行人穿越道,又有誰敢直接油門一拜通過的呢?同理,在駕訓班你不敢做的事情,也請不要在公道上解放自己的靈魂。

上圖照片與影片是總編Ben在日本參加東京車展時隨手在路口拍攝的畫面,車子並非與行人拉開距離,而是與斑馬線保持距離——這就是教育的落實與否以及警察單位的嚴格取締與否的成果展現。

來,我們隨便在台北的路口瞧瞧。下面這張照片,中山北長春路口,我說這位職業駕駛,後方路人都還沒走完,他大哥整台車就已經塞進了寬幅不大的斑馬線中了。

這種景象在台灣隨處可見,你,是否已經習以為常?

這個比較並非要傳達日本好棒棒,而台灣一無是處。而是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觀念:從他國的優點之處學習,而並非只是叫提出建議的人移民、或只會拿國情不同出來說嘴。良好的交通素質比起各種花式禁令與浪費大把警力的取締,能夠更有效率的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再者,交通素質的根源在於考照制度的嚴格把關之外,在道路使用上能不能夠延續禮讓與尊中,相關機關的取締與罰則是否具有嚇阻力,這環環相扣的交織之下,只有你與我等公民身先士卒,才是在這從上至下都已經荒唐的台灣交通狀況裡,得以為改善之路盡一份心力的方式。


最後的一些話
斑馬線的問題,僅僅只是目前台灣交通狀況中的冰山一隅。但從這些相關新聞與罰則等播報之後,在網路影音、社群媒體與討論區下都出現了不同的質疑聲浪。

是的,這些議題能有更多用路人關心的確是件好事,而且議題本身也需要更多的思考與探討。以目前的罰則看來,如果是在同步時相中對於車人兩方都是尷尬。

所以在這當中,誰會是正義的勇者?沒有,在所有的路口、所有的車道,遵守規則原本就是天經地義,並沒有誰因為遵守規則而他就代表著正義,而是違反規則的駕駛與行人應該受到譴責。每一位駕駛人對於拿著國家核發的駕照中,都必須要留存著關於禮讓行人的記憶與實際行動,而行人也能夠對於禮讓車輛而給予致謝,在人與車之間取得互相尊重,才有辦法改善對立現況。

開車固然方便,但行人的權益呢?

而惡龍,我始終認為,駕照制度鬆散、人行道的窒礙難行、斑馬線劃設與車道、路權劃分以及不合邏輯的車種分流等等,都是危害用路權益的陷阱之一,我們的交通相關機關在亡羊補牢之餘,應該也需要將這些已經不合時宜,甚至是針對單一族群的方針進行調整與重新擬定規劃才是。

TC 資深編輯
(❍ᴥ❍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