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定電動二輪駕照分級!額定功率20kW以上等同大型二輪標準

日本擬定電動二輪駕照分級!額定功率20kW以上等同大型二輪標準
TC 2019/08/26

HARLEY-DAVIDSON正式宣布推出旗下第一款高性能電動車款,而在電動車的領域裡,MotoE與Isle of Man TT賽事中也都具有電動車級別。來自台灣的KYMCO也在去年米蘭車展宣布開發一輛性能接近1,000 c.c.的超級跑車SuperNEX,在這看似不可逆的電動車趨勢裡,日本方面在車輛登記系統中卻只有三種分類:輕型兩種與普通重型,在潮流趨使下,這些規定勢必也需要做出調整。

7月下旬,日本國家警察廳開始徵求大眾對於「道路交通執法規則」修訂建議,除了過去提到的將對行駛途中使用智慧型手機做出嚴格逞處對應之外,目前也有計畫在電動摩托車的駕照分類上進行審查與制定。

目前電動類型的大型摩托車並沒有被法規定義。即使量產量大,這些車款依然被視為與「250 c.c.以下」車款同級,如果安裝的馬達額定輸出功率在0.6kW或更低,將會被視為與50c.c.輕型摩托車同等,1kW或以下則定義為125c.c.級距,超過1kW以上則等同普通重型。

公共徵求修訂建議將會改變目前這種情況,超過20kW的車輛將會需要大型重型機車駕照,未來當HARLEY-DAVIDSON的Livewire或是KYMCO的SuperNEX引進時,這些法規便是確保這些新時代作品可以合法且合理的在道路行駛,並且提供駕駛者一定程度的動力參考與規定上限。

令人較為擔心的在於車檢的存在與否。根據日本「道路運輸車輛法」,電動車款被視為輕型二輪,直到現在才進行法規審定,未來超過20kW的額定輸出功率則比照250c.c.車輛作駕照的更正與修改。

另一個修訂的重要因素在於AT(自排車)限定的大型二輪駕照的「上限排氣量廢除」。現行為650c.c.以下的駕照規定有做出限制,650c.c.以上則否,所以現在600~650c.c.同等駕照的測試車輛來說,可以以700c.c.來做為設定界線值。

會有這些修定主要是來自於近年來自排摩托車的數量逐漸增加的緣故。2005年以 SUZUKI Skywave的650c.c.最大排量為上限,但自06年後YAMAHA發表了FJR1300AS,無須離合器操作車款,HONDA也研發出了半自排的DCT系統,並且在近年擴大搭載的車款陣容。

公眾建議將於8月20結束,並於12月上旬執行,後續的相關政策制定值得身在台灣的我們共同關注,相當具有參考依據。

TC 資深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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