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 9 月底交通部開放 250c.c. 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蘇花改後,重機相關路權議題再度引起討論,近日,爭議已久的國道路權似乎又見一絲曙光,立法委員葉毓蘭於10月19日在立法院院會中提出臨時提案,主張開放大型重機車上國道,並經院會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獲得院會無異議通過。
立法委員葉毓蘭連表示,開放大型重機車上國道,不只是交通平權,更是法律義務,除了早在民國96年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明訂550c.c.以上大型重機車得以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民國100年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允許在規定的時段和路段開放 550C.C. 以上大型重機車行駛國道,時至今日遲遲沒有實行。
目前台灣國道部分重機僅開放國3甲,其他路段仍禁止行駛,可見行政院怠於執行國家法令,剝奪人民權益。立法委員也指出,國3甲開放至今15年來未有重大車禍事故,足以證明重機上國道的安全性,因此提案要求行政院儘速落實國家法令,督促交通部於三個月內公告國道開放大型重機車通行路段時段。
葉委員表示,雖然目前提案已經通過,將由行政院負責督促交通部盡快公告大型重機通行路段與時段,但若行政院仍怠於執行國家法令,將會在之後的質詢、預算案、協調會乃至修法提案繼續加強監督,以落實交通平權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