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今年發生多起車輛未禮讓行人導致的重大傷亡車禍事件,交通部與內政部決定合作規劃9月1日起將展開為期1個月之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以減少事故並建立路口停讓文化,其中「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及「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將會是執法重點。
根據交通部資料,近幾年行人在路口遭遇事故死亡的人數逐年增加,從2017年的381人增加到2019年458人、交叉路口行人事故也從2017年179人升至2019年209人;加上今年發生多起因“未禮讓行人導致的死亡車禍”引起輿論,交通部長林佳龍特別在社群網站上貼文表示將從9月1日起展開全國交通大執法。
其實先前交通部長林佳龍也曾因為宣導影片中講出「看到大車退三步」遭到網友砲轟沒有行人路權觀念,當時也引起兩派網友論戰,有人主張「退三步遠離大車和危險並無不妥」,另一派則認為「這樣宣導會讓違規駕駛更猖狂」,9月份的交通大執法,能否真的改善“未禮讓行人”的情況,或許還有待觀察。
連專用道都沒有!比“機車路權”還慘的「行人路權」
過去「行人路權」一直是被政府交通政策所忽略的一塊,特別是全台灣隨處都可以看到沒有人行道、人行道設計不良、汽機車違規停車佔用等導致行人窒礙難行的情況,更不用提行人過馬路是一件多恐怖的事情,沒有專用時相、汽機車不禮讓、與轉彎車流衝突等,都讓行人每次通過斑馬線必須戰戰兢兢。
其中筆者認為最慘的沒過於台灣一大堆馬路都“沒有人行道”,如果說機車因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繞遠路走專用道狗洞而淪為馬路上的「次等公民」,那我想連專用道、狗洞都沒有的行人大概才是真正的「馬路賤民」。
常聽到有人說台灣人就是懶,出門去個便利商店也要騎車、開車,但實際情形是,因為沒有人行道,大幅降低了走路出門的意願,畢竟走在路上,還要時不時回頭、四處觀望擔心會不會突然被撞,那還不如騎車、開車來得更輕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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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覺得政府單位除了治標的「大執法開單」手段之外,更應該積極建立行人路權的基礎設施,尤其是人行道、路口專用時相的大範圍建置,絕對能有效保障行人安全和減少傷亡;而且人行道、專用時相的建立對於汽機車用路人來說並不一定是壞事,例如擴建的人行道可以設置路邊停車格,增加停車空間,另外路口專用時相能讓車流更順暢,減少塞車狀況發生。